主管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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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品牌研究》杂志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6-1847
国内统一刊号:CN 14-1384/F
期刊级别:省级刊物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山西省太原市
语 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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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互联网技术向金融行业不断渗透的今天,“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业态虽然对实体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我国金融行业目前尚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并不能够完全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基于此,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角度出发,围绕金融新业态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同时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为目标,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我国实体经济转型背景下的金融行业新业态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行业深层跨界融合所形成的一种全新资金融通模式,通常是以互联网技术与信息通信技术为基础,由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参与,其中由传统金融机构主要是在传统金融业务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电子商务及各类APP软件展开创新,而互联网企业作为非金融机构,则通常会通过对互联网技术的利用来进行金融运作,如网络借贷平台、电商企业、手机理财APP等。从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运营模式,通过对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使金融交易实现了在线化、数据化,同时还保留了传统金融的原有功能,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帮助,尤其是在我国实体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发展更是显得至关重要,而如何基于实体经济需求来对“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优化,使其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则因此成为了金融行业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
二、“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激发小微企业活力
在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的整体数量较多(国内小微企业数量在5500万以上),占据了国内企业总数的90%以上,通常能够创造60%以上的社会经济总量以及50%以上的国家税收,但由于近些年国内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愈发凸显,很多企业都出现了流动资金不足、中长期贷款较少的问题,因此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不少小微企业都只能被迫选择停产,或是陷入到面临倒闭的困境。而在“互联网+金融”这一金融行业新业态下,互联网金融企业则能够为小微企业提供中长期的小额贷款服务,帮助其解决融资难问题,缓解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压力,最终使更多小微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并为整个实体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
(二)降低大众创业门槛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大众创业的支持,只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创业队伍中,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才能够具有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传统金融机构的相关金融服务大多会面向大中型企业,很少愿意为个人提供启动资金,因此在资金紧张、融资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创业难度与门槛实际上是比较高的。而在“互联网+金融”这一全新业态出現后,无论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大量出现,还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冲击,都使得普惠金融迅速发展了起来,并为社会各阶层、群体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大众创业的门槛也随之大大降低[1]。
(三)促进实体经济复苏
结合市场规律来看,近些年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速度之所以会不断下降,主要还是由于大规模投资使得各实体经济行业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问题,国内市场的消费动力也已经明显不足[2]。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兴起,消费金融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了起来,并在刺激消费方面发挥出了巨大作用,如花呗、借呗、京东白条等消费金融产品,不仅在各阶层群体以及旅游、购物、租房等消费场景中得到了推广普及,同时还使不少人形成了提前消费的观念与习惯,而在人们消费观念转变、消费能力提升的情况下,产能过剩、库存积压、消费疲软等问题自然也会随之得到解决,并对实体经济的复苏产生巨大促进作用。
三、新业态视角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策略
(一)重视信用体系建设
从“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发展现状来看,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迅速兴起虽然推动了普惠金融发展,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全新融资渠道,但除少数大型企业外,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仍然存在着信用体系不完善、第三方征信数据不足、央行征信系统接入困难等问题,这不仅会影响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自身发展,同时也使小微企业及创业者的融资渠道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针对这一问题,未来互联网金融企业还需以大数据技术为依托,尽快将完善的信用体系建立起来,全面收集企业、个人的相关信用数据及记录,建立客户信用数据库,并根据这些数据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同时与同行业企业、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实现信用数据或信用评级的大范围共享,为各类金融业务的审核、办理提供指导。这样一来,互联网金融机构能够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放宽金融服务审核标准[2]。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互联网金融企业所面临的信用风险较高,一旦因信用评级不准确、企业经营不善等因素而无法收回贷款,运营成本就会随之大大增加。因此为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使其能够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大支持,并进入到实体经济与互联网金融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中,未来还需由政府部门来为互联网企业优化供给,允许其将计提的风险拨备金额进行税前列支,同时出台税务优惠政策,允许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办理借贷业务的企业使用相关凭证进行抵税,使更多信用良好、发展潜力大的实体企业能够选择互联网金融渠道进行融资,实现对企业融资需求的有效引导。
(三)加快金融产品开发
小微企业不仅数量十分庞大,在融资需求上也同样是非常多样的,而互联网金融企业要想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大的服务,自然也同样需要将目光放在在实体经济领域占据主体地位的小微企业上,加快对各类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开发,不断为实体经济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例如在服务领域方面,应主动发展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股权众筹场景化金融,同时布局车贷、教育、装修、旅游等消费金融市场,使互联网金融能够与人们的生活产生密切联系,并为不同行业的小微型实体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4]。而在产品类型上,则可以对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展开进一步细分,培育创新类、文化类股权众筹平台,促进金融资本、科技资本、产业资本融合,使金融产品能够赢得更多客户的认可。
(四)加强与银行间合作
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小微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所经营的业务范围也比较有限,在融资阶段往往无法进行抵押物的担保,也不能获取银行机构授信,而银行为控制信用风险,则会选择与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这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金融服务在小微企业领域的竞争力是非常强的。但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由于银行具有着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所难以企及的资源优势,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还需主动寻求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依托自身的网上金融业务来对庞大、复杂的客户数据进行处理,精简原本过于复杂、繁琐的操作程序,并借此来帮助银行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同时再全面利用银行的资源优势,通过资金合理利用来适应小微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这样一来,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在合作中实现互相促进,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获得更多资源,则能够为众多小微型实体企业提供更为全面的融资支持,使实体经济的发展得到有效促进[5]。
(五)加强行业引导与监管
无论是从实体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还是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要想推动“互联网+金融”新业态不断发展,使其能够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对于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引导与监管都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在市场准入方面,需要在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中严格落实牌照制度,对各互联网金融企业或网络借贷平台进行信用评级,并为其提供市场准入牌照,以保证互联网金融市场内部企业的资质水平,并为整个行业的企业统计管理提供便利。其次,应发挥政府部门的宏观监管职能,确定合理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使各网络借贷平台均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来抵御各种金融风险,进而保证平台用户、投资者的利益。最后,还要尽快根据“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特点,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金融业务中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待融资实体企业等方各方维护自身利益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结束语:总而言之,“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行业的新业态,虽然能够在刺激消费、降低创业门檻、帮助小微企业融资等方面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巨大帮助,但要想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满足现阶段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需求,未来仍然需要正确认识到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不足,并在信用体系建设、金融产品开发、企业融资需求引导等方面采取合适的发展策略。
参考文献:
[1]李成,李熙.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以广东为例[J].中国经贸导刊(中),2019,(08):55-58.
[2]张红伟,陈禹.我国互联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研究[J].天府新论,2017,(03):116-123.
[3]何师元.“互联网+金融”新业态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关联度[J].改革,2015,(07):72-81.
作者简介:
赵靖建 (1986-),男,汉族,山西临汾人,本科,工作单位: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赵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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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