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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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6-1847
国内统一刊号:CN 14-1384/F
期刊级别:省级刊物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山西省太原市
语 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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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当地的经济以及民众生活的改善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我国企业发展战略的转变,中小企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利益分化和矛盾日益凸显,劳动关系也日益复杂。文章通过对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现状;对策分析
引言
中国现阶段部分中小企业的劳动关系较为紧张,且劳资纠纷和劳动冲突对立不断,劳资矛盾较为尖锐,劳动关系问题日益突出。究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劳动分配不合理、劳动安全卫生环境欠佳、劳动时间过长等。
劳动者的自身素质亦是影响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关键因素之一。劳动力价格通常是由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如果劳动力素质高,那么劳动力价格相应就高。目前,在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中,绝大多数的劳动力素质整体偏低。
一、劳动关系管理中主要存在问题
1.劳动合同尚不规范
目前在部分中小企业中,特别是在那些外来务工人员、企业外包员工占比较多的中小企业中,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依旧偏低。尽管中国早在2008年起就开始颁布施行《劳动法》,然而仍然有部分中小企业尚未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在“保险代理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比例非常少。
此外,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有些小企业甚至根本就不签订劳动合同,多采用口头协议为主,导致企业与职工的责权利关系不够清晰,极易引发劳动争议。而有些中小企业尽管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然而在形式与内容上,却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以及不公平的问题,导致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失公允、不公平,缺乏法律约束力,职工劳动维权也不易。
2.企业薪酬不公
目前,在中国劳动力市场上,部分劳动者的权利主体身份尚未得到充分体现,究其原因,当前中国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这显然对劳动者是不利的。
虽然在《劳动法》之中作出了关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但是在现实中往往诸多企业均以最低工资作为工人的基本工资计算,导致个别中小企业的职工甚至根本无法享受到最低工资制度的保障。
另外,一些中小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机制不规范,或者因其经营收益较差,导致职工在工资收入方面不但水平偏低,而且处于不稳定状态,且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某些非公有制中小型企业,其故意恶意拖欠或者克扣工资,不少职工为了生计只能无奈吞下苦果,导致其正当合法利益受到侵犯。
近些年以来,中国诸多地方发生的关于劳动报酬争议的案件显著增多。通常而言,工资是职工维系其生活的最主要经济来源,况且诸多职工的工资水平本身就偏低,倘若再加上恶意拖欠或者克扣,其必然会造成职工生活困难,从而引发职工的强烈不满,轻则导致产生劳资纠纷和劳动争议,重则甚至会引发劳资纠纷事件、群体上访事件,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3. 劳动时间过长
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由于种种因素拒不遵守《劳动法》中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肆意延长工作时间,部分企业的职工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甚至部分企业要求职工每月必须工作28天以上,平均每天工作长达 11 小时,然而也不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合理发放加班费或者给予其他补偿。“996文化” 倡导企业职工加班加点,这不但侵害了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而且对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均是不利的。
4. 劳动安全卫生环境欠佳
在某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由于企业的资金投入规模有限,加之工厂的劳动防护设备设施极为简陋,职工长期在恶劣的劳动环境中从事高强度的工作中,从而导致工伤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中毒事故频发。在安全生产方面,某些中小型企业的经营者不重视安全生产,公司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甚至部分企业连最基本的劳保用品(手套、安全帽等)也不发放给职工,要求员工自购。此外,部分企业的工作环境中还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极易造成工作区域的环境污染,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劳保用品,这在一定程度会对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在职业卫生方面,有的中小企业不但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不强,而且对职工的身体健康选择了漠视,也未采取必要举措来防治职业病,例如定期职业健康体检等。
二、对策与建议
1.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工会的实质性作用
规范中小企业依法成立组建工会,从而充分发挥工会的协调机制作用,进而保障劳动者的正当合法权益。首先,各级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应当实行集体谈判以及集体合同的制度,保障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其次,辖区内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对没有建立工会的中小企业进行帮扶,帮助其成立工会,妥善解决工会成立和开展工作中所遭遇的问题,最大程度的给予中小企业帮扶。最后,必须确保一线职工在公会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保证工会可以发挥其所应当起到的作用,而非流于形式。
工会是工人的代表,要充分发挥工会的实质性作用,尽可能地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使得劳资双方关系更融洽。
2.加强民主参与
由于中小企业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正当权益经常受到漠视和侵犯,短期来看,企业似乎尝到了“甜头”,然而长期来看,这对劳资双方均是不利的(陷入囚徒困境)。
企业职工自身要不断加强学习和努力实践,增强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切实改变职工的思维观念(主人翁意识),积极谋求主体身份的实现。唯有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方能真正保障劳动者的正当合法权益,进而保证劳动者主体身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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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钟永怡(1995.6.25—),女,广东廉江,专业:会计,研究方向:会计,人力资源管理,职称:无,单位: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钟永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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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