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主办单位:山西社会科学报刊社
编辑出版:《品牌研究》杂志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6-1847
国内统一刊号:CN 14-1384/F
期刊级别:省级刊物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山西省太原市
语 种: 中文
开 本: 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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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市场缺陷的存在,会造成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金融资源供给过剩;在一些经济发展落后、区位偏僻的西部农村地区,金融组织没有参与的动力,金融资源供给不足。因此,需要政府和相关机构的有效管理和积极参与,进行相应调控和补缺。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干预
1.政府直接干预的农村金融市场
20 世纪80 年代以前,西方主流农村金融市场理论是农业信贷补贴论。该理论认为农村居民没有储蓄能力,同时由于农业的弱质性,不可能成为盈利性金融机构的融资对象,农村面临长期资金短缺问题。若要缓解农村贫困,增加农民收入,政府要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从农村外部注入政策性资金,以满足“三农”的资金需求(Adams, 2002;马忠富,2002;张元红,2002)。在该理论的指引下,20世纪60~70年代許多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墨西哥、印度、菲律宾及中国等国家,通过运用相关金融补贴政策扶持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虽然一定程度上暂时缓解了“三农”发展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但是并没有根本扭转农村和农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局面。究其原因,就是政府在运用信贷补贴政策时,没有注重培育金融机构,从而导致农村建设仅靠政府财政补贴,缺乏金融机构的有效参与,加上农户自身力量薄弱,无法进行较大规模的金融合作。由于当时市场机制建设的滞后和得不到政府有效的支持,金融机构的经营通常受到严格的政府金融管制,运行效率低下,并且利息的政策性补贴主要被富人获得,穷人难以获益(Adams&Nehman,1979)。
2.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受其影响,竞争性市场机制取得了较大范围的发展,一些学者在对农业补贴理论的反思中,吸收肖和麦金农的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论。该理论认为农村金融资金的缺乏并不是由于农户没有储蓄的能力(Adams, 2002),而是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合理的政策性金融安排,故没有必要由外部向农村注入资金。该理论认为农村金融市场繁荣与发展源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由金融市场机制决定利率的形成,将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结合起来。
然而,问题在于利率自由化能否满足小农户资金需求?自由化的利率可能会导致农户融资成本增加,并且在农户没有抵押担保品的状况下,可能更不易获得信贷资金。因此,在一定的情况下,政府对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市场的适当介入仍然是有一定道理的。
3.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下的农村金融市场
20 世纪90年代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揭示了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政府干预对稳定金融秩序也是十分必要的。在农村金融领域,学者们认识到农村金融市场普遍缺乏效率(Hettige&Steel,1996),需要一些市场以外的要素支持,效率才能得以有效提高。理论界在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分析中,引入经济学的不完全竞争理论,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全竞争市场论也应运而生。该理论认为,由于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完善,存在金融管制和金融压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业链多元化尚未形成,各类融资主体的金融需求也得不到有效的释放和满足。在当时的信息化条件下,金融机构也很难获得借款人全部信息,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因此需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金融市场中政府发挥辅助性作用,不能替代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李人庆、张军,2000)。
国内外学者对政府的辅助性功能更为认可,认为政府应该致力于建立有力的政策环境,政府的直接干预从长期来看应该是一个辅助性工具(Jacob Yaron、McDonald Benjamin&Steopanie Charitonenko,1998)。在经济转变过程中,政府应建立独立的中央银行和加强农村金融的内控机制等,来维持经济稳定性和培养公众对农村金融的信心(Gertrud&Franz Heidhues,1998)。发展中国家还应采取金融约束政策,控制利率和市场准入、在民间创造租金,从而诱导民间部门为农户提供更多的服务(Barkema&Mark. Drabenstot,2000)。政府要加强信息披露和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突破现有的农村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框架,全盘考虑农村金融体制,实现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多样化(刘明康,2007)。除动员现有的金融机构为农户服务,更重要的是对准入机制和监管机制进行适应性改革(陆磊,2007)。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的政策支持与农业信贷补贴论政府干预不同。不完全竞争市场论强调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要作用,市场能够通过自身的机制,使金融组织和资源布局在能得到合理回报的地区。由于市场缺陷的存在,会造成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金融资源供给过剩;在一些经济发展落后、区位偏僻的西部农村地区,金融组织没有参与的动力,金融资源供给不足。因此,需要政府和相关机构的有效管理和积极参与,进行相应调控和补缺。然而,仅凭政府的力量并不能有效克服市场缺陷,因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和失灵均是社会制度和福利安排中不可能避免的。政府的更大作用是创造一个制度环境,提供公共产品,鼓励和引导金融组织向金融资源匮乏地区布局,修复市场力量带来的过度竞争和竞争不足问题。
因此,需要在市场和政府力量结合中寻求一个结合点,通过改革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制度的安排,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参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市场的法律与监管部门,培育金融机构业务能力,为农村金融市场运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从而消除市场运行存在的障碍,提高农村金融市场运行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刘明康. 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的历史性变化[J]. 求是, 2007, 20:25-28
[2]陆磊. 论银行体系的流动性过剩[J]. 金融研究, 2007, 01:1-11
作者简介:
侯英(1979.10-),女,汉族,陕西榆林人,博士,研究方向:农村金融。
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 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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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